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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不少媒体纷纷报道,哈尔滨市通过竞赛的方式,向省内建筑设计机构、建筑院校师生和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人士广泛征集设计方案,并通过专家集中评审,已经确定了该市2008年棚改安居住宅和保障房的设计方案。据笔者了解,地方政府通过竞赛的方式征求保障房设计方案的“选秀”并非第一次发生,广州、厦门等城市也曾采取过这种形式。而最近,关于保障房设计竞赛的消息更是时有耳闻,由中国建筑学会举办的“2008年全国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竞赛”的正式启动更是赋予了保障房设计竞赛一定的权威。
那么,为何要举办这样的竞赛呢?主要是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在“改善民生”、实现“住有所居”的总体目标下,各地大力发展住房保障,迫切需要寻求良好的设计方案。哈尔滨市在设计竞赛中突出强调“以满足群众对住宅的居住性、安全性、环境性、经济性和舒适性需要”为目标。这就充分表明,设计方案的“选秀”,归根结底,就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百姓的“安居”。第二,这也说明,我们目前还没有更好的设计方案,因为缺乏,所以征求。在资金、面积有限的条件下设计出功能完整的优秀方案是现阶段保障房建设的确切需要。
笔者认为,只要能对保障百姓利益起到积极作用的,任何方式都可以进行尝试。首先,举办竞赛、进行方案“海选”,能集思广益,发掘优秀的设计作品,满足群众的住房要求;其次,能充分调动广大设计师对保障房设计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保障房的设计水平;第三,通过竞赛和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关注保障房,关心中低收入家庭”的良好氛围。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保障房的设计方案可以“选秀”产生,但一定要避免流于形式和单纯的“作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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