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康居示范工程
 



 建住中心〔2008〕01号


关于召开“2008国家康居示范工程节能省地环保型
住宅与住宅产业化技术创新大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住宅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推进住宅节能减排,加快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发展,进一步总结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的建设经验,扩大示范工程在引导住宅合理消费和住宅建设方式转变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经研究,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与江苏省建设厅于2008年5月28日在南京市联合举办“2008国家康居示范工程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与住宅产业化技术创新大会”。现就大会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会议主题
  推动住宅技术创新、技术应用,促进住宅产业节能减排,引导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发展。
  (二)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建设经验交流
  1、总结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的建设经验;
  2、建设主管部门关于推进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工作介绍;
  3、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南京栖霞天泓山庄建设经验介绍
  ──夏热冬冷地区“四节一环保”技术应用创新与实践;
  4、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呼和浩特华桥世纪村建设经验介绍
  ──寒冷地区住宅产业化技术应用探索与实践;
  5、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常州陈渡新村建设经验介绍
  ──高品质经济适用住房产业化技术应用实践;
  6、国家康居示范工程镇江恒美家园建设经验介绍
  ──新型砌块建筑体系的应用与实践;
  7、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的建立与发展(力诺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万科集团、远大住宅工业有限公司、南京栖霞建设集团)。
  (三)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理论与技术专题研讨
  1、中小户型住宅设计理论研究与探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2、住宅外维护结构保温隔热体系的技术与经济比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3、居住区节水技术的技术与经济比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4、全装修住宅技术应用研究与对策(山东福思特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5、地源热泵技术在集合式住宅中应用前景与问题(重庆大学)。
  6、低成本、温馨自然居住区环境创新与实践(马鞍山西湖花园);
  7、建设生态文明与中国住宅产业发展(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四)住宅新技术推广与应用
  1、ZL胶粉聚苯颗粒贴砌聚苯板外保温技术──北京振利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2、STO保温隔热体系技术──上海申得欧有限公司;
  3、隔热自然石建筑涂料技术(SK化研株式会社);
  4、太阳能热水与光电技术(合肥美菱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5、太阳能LED自动照明系统技术──安徽瑞鑫光电有限公司
  6、土壤源热泵技术──际高建业有限公司;
  7、毛细管网与温湿度独立控制技术──北京普来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8、采暖计量与控制技术──天津赛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建筑遮阳技术──江苏金秋竹业有限公司;
  10、住宅新风技术──北京朗仕新风技术有限公司
  11、负压(无吸程)管网增压稳流给水系统技术──青岛三利中德美水设备有限公司;
  12、人工湿地与污水处理技术──总装部工程设计所;
  13、生物污水处理与雨水收集技术──澳大利亚SDG环境设计集团北京志峰环保集团;
  14、垃圾生化处理与压缩收集一体化技术──上海恒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5、节能电梯系统技术──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
  16、居住区智能管理系统技术──福建冠林集团有限公司;
  17、BUZZSAW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控制系统;
  18、加拿大节能环保技术──加拿大木业协会。
  19、模块化同层排水节水系统技术——濮阳市明锐建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五)参观考察
  1、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南京天泓山庄;
  2、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南京江畔人家;
  3、南京栖园。
  二、参加单位 
  1、各省、市、地区负责住宅产业化工作的管理部门及负责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实施的主管单位;
  2、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的开发、设计、施工等参建单位,开发企业的领导和部门负责人;
  3、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部品生产企业;
  4、住宅设计和技术研发等单位。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2008年5月28~30日,会期3天,5月27日报到。
  2、会议地点:南京钟山宾馆(江苏省会议中心),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电话:025-84818888。
  四、其他事项
  1、资料费、会务费1600元/人,食宿费自理,由会议组织统一安排。来往交通费自理。
  2、请参会人员认真填写回执,并于5月16日前传真、电子邮件或快件回复我单位。
  3、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唐亮、罗洁、田灵江
  电话/传真:010-58934270、58934498、58934258
  4、提前付款单位(有约定)请将有关款项汇入以下帐号(报到时请携带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
  单 位: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帐 号:02000493090249126-65
  开户行:北京工商行四道口分理处
  附件:回执

 

 





二○○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