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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金秋十月,是收获的季节,所以这个合作协议签署很有意义。提高住宅质量,是住宅社会化、市场化以后,广大住房消费者的迫切要求,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通过大量的调研、论证,在借鉴国际成熟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通过住宅性能认定与住宅质量保证保险的结合。这样一种新的制度和思路,应该说做了有益的工作,相信对推动住宅质量的提高,会起到积极的作用。这一协议的签署,为我国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提高住宅质量,找到了一个新的管理和监管途径,是一项制度创新。
住宅保证保险在国际上已经是一种成熟的制度,法国是最早开展这项保险的国家之一,当时法国人把这种保险叫做"潜在缺陷保险 (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简称IDI)",又称"建筑物十年期责任保险(Liability For Ten years)",主要承保竣工验收之日起十年之内,住宅因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而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之后,该保险运作机制逐步被英国、日本、新加坡等许多国家引入,部分国家和地区甚至实行强制保险,如意大利、芬兰、印度尼西亚、西班牙、瑞典、突尼斯及加拿大的部分省。日本从1982年开始建立住宅性能保证制度,目前该制度和住宅性能表示制度(我国叫做住宅性能认定制度),均由1999年参议院和众议院一致表决通过的《住宅品质确保促进法》予以规定,从法律上规定了住宅的开发商必须对住宅的质量提供十年长期保证,当住宅出现了保证书中列明的质量问题时,通过保险机制保证消费者的权益。目前我国住宅的总体质量水平还不高,在住宅性能认定制度中引入住宅质量保证保险,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该制度的实行将有利于以市场调节的方式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将有利于以经济手段促进住宅质量的提高,将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切实的保证,将有利于增加开发商的诚信度。
引入保证保险机制,根本的目标是保障购房者的利益。我国现行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尽管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保修责任,但对于目前众多的项目公司来说,公司存续的时间较短,而住宅是使用年限很长的耐用消费品,当住宅发生质量问题时,与消费者具有合同关系的开发商常常寻找种种借口拖延保修或不予赔偿。据报道,天津市某小区从1999年入住后,每逢下雨就发生渗漏,购房者曾多次找到房地产开发商,要求对有质量问题的房屋加以修缮。开发商也曾派人来修过几次,但只是简单地将墙上的裂缝抹平,对开裂的墙体并未做实质性的修理。居民们表示,最令他们担心的是,他们与开发商订立的3年房屋保修合同就要到期了,现在尽管开发商的维修工作一直不能令人满意,但好歹对方还表示与此事有关。一旦合同到期,居民们就不知道要到哪里,找什么人才能解决这一问题。的确,因为住宅的复杂性和后验性,有的质量问题在使用中才能发现,购房者面临一些无法预料的风险。《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尽管规定了建设工程保修制度,但规定的是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之间的保修责任,消费者和这些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不能直接找这些单位进行保修或索取赔偿。所以,引入保证保险机制,在住宅销售时,消费者可以同时获得保险公司的保单,发生问题直接找保险公司理赔,降低了消费者的购房风险。
我国住宅建设量大面广,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2002年1-8月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4143.70 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1-8月份,全国商品住宅竣工面积达到788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7.2%,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7.8个百分点。要培育和保护住房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切实提高住宅的质量,建立行之有效的市场化运行机制,是非常必要的。住宅性能认定是我国实行的一项旨在提高住宅质量的长期性制度,由适用性能、安全性能、耐久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五个方面组成,分为1A、2A、3A三个性能级别,由此制定出相应的量化指标和评价方法,经由专业机构综合评价后,分别给出相应的性能级别。通过住宅性能评审,可以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住宅综合质量,为消费者购买住房提供技术支持,有利于消费者在购房时依据经济能力选择住宅性能。而住宅质量保证保险,则为消费者面临的住宅质量风险提供了有效的化解途径。在住宅性能认定项目中推行住宅质量保证保险,主要是符合该保险本身要求的,以技术检查和评审方式提高住宅质量、降低理赔风险的要求。两者的结合可以相得益彰,建立我国化解房地产业风险、确保消费者权益的市场化运作机制。
我们选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作为合作伙伴,不但基于该公司在研究住宅质量保险的过程中,积极介入,努力工作;而且考虑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着资金和技术方面的优势,网点遍布全国,可为将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住宅性能认定和住宅质量保险提供可靠的保障;更重要的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我国最大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为消费者将来长达十年的理赔期提供很好的信誉和保证。
住宅质量保证保险,是各国确保住宅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种国际惯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市场机制在住房资源配置中开始发挥基础性作用。利用住宅保证保险化解购房者面临的风险,只是完善市场机制的一种措施,今后还会出台其他措施。总之,我们的目标是为在我国建立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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