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能认定
 

建住中心[2002] 49 号

 

关于北京金宸公寓3#、4#楼
通过3A级住宅性能预审的通知

    

    北京市开发办:
    由北京金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北京中元工程设计顾问公司设计的北京金宸公寓3#、4#楼,是我部的钢结构示范工程,根据建设部建住房[1999]114号文的规定,应进行住宅性能认定。经专家组对其技术方案和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同意金宸公寓3#、4#楼通过3A级住宅性能预审,列入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住宅性能认定工作计划。
    希望加强对该小区建设工作的管理,督促开发单位参照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商品住宅性能评定方法和指标体系》(试行)的各项要求,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确保终审时达到预定的性能等级。
    抄送:北京金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