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能认定
 

保险公司"插足"住宅质量领域

住宅投保三方受益

    

    上周,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1月6日就住宅质量保险签署了合作协议,正式涉足我国住宅质量保险领域。此举标志着保险公司对商品房保险市场的竞争,已经从按揭领域渗透到质量领域,从此商品房的质量终于可以通过投保的方式得到有效保障了。我市获得3A级性能认定的蜀风花园·兰苑一期已于上周在北京,首家与中保四川公司签署住宅保险协议。
    据了解,中保提供的住宅质量保险,主要针对通过建设部住宅性能认定的住宅,凡达到建设部住宅认定标准1A级的住宅项目,均可获得由中保提供的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十年以内的住宅质量保险。而购房者获得的商品房质量保险费用,将由开发商支付。凡是符合住宅质量保险条件的项目,其消费者还将获得由保险公司提供的商品房竣工验收单和保单。一旦商品房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内的事故时,中保将直接向消费者提供赔偿、修理、加固或重新购买住宅的费用。据悉,住宅质量保险的最高赔付额度可达到住宅的价格。
    购房者 为住房投保,双手赞成 
    本周二,本报推出有关房屋质量保险的话题以后,家事热线一直火爆,许多读者纷纷打进电话阐述自己的意见和观点。一位家住东光小区的住户刘女士来电咨询住宅保险的事情,她告诉记者:她的房屋就受到了漏水问题的困扰,只是开发商一直施延而不给予解决,如房屋能够投保,她第一个赞成。一位家住棕树小区的张先生打进电话表示希望住宅也能与汽车、人身财产一样获得保险、。通过热线,记者发现,房屋质量问题是目前业主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绝大多数住户都不同程度地受到过房屋质量问题的困扰,可是很多都无法得到完满解决,针对房屋质量保险,读者们表示了浓厚的兴趣。
    开发商 先认定后投保,有个过程
    据了解,目前中国住宅质量投诉高居不下,除了部分开发商漠视自身责任,与物业管理公司相互推诿以外,有关法规在对住宅质量维护方面的漏洞,也是造成这一现象泛滥的原因之一。而目前国内房产开发的现状也决定了问题的复杂性,除了部分信誉好、品质高的大型开发企业外,开发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开发项目少"等问题,它们存续的时间较短,即便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够给购房者提供3年的质量保修,3年之后购房者很可能找不到开发商来解决房子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和扯皮也就不可避免。如今,住宅质量保证保险的推出将有望从保险时间和保险内容上解决这一问题。
    作为全国首家与保险公司签署住宅质量保险协议的中房公司,其成都分公司开发的蜀风花园·兰苑一期项目已经获得建设部住宅性能认定3A,韩副总经理告诉记者:"在商品房进行质量保险后,如果今后房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直接拿着保单找保险公司获得经济赔偿。但这种为房屋质量保险的做法,也只能是在楼盘经过注宅性能认定后才有资格进行投保,所以大范围淮广还有个过程。"
    对此,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沈建忠对记者说:"尽管开发商会因为拿出资金向保险公司缴纳住宅质量保险费而增加成本支出,但购房者因此而得到了商品房质量保障,开发商也不再为质量问题投入人力、物力和精力了。同时,也增加了开发企业的信用度,也使开发企业从长期的保修义务中解脱出来,将风险转移给了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 与房地产业合作,商机无限
    中保四川公司有关负责人认为,房地产作为朝阳产业,前景广阔,商机无限。买卖双方尝到住宅投保甜头后,其保险意识必将增强,因此中保有能力和实力抢得市场先机。
    住宅投保作为新生事物,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谈到注宅质量投保问题,一位开发商有些埋怨地说,许多开发商对住宅性能认定都不太了解,而在推广注宅性能认定时力度也不大。在成都有不少开发商开发的项目,都达到了住宅性能认定指标标准,但由于没有获得A级认定资格,而无法为购房者购买质量保单。
    中保公司产品开发部处长杜霞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住宅质量保险之所以与住宅性能认定结合起来做,主要是为了规避风险,如果没有性能认定,中保也不会控出这类保险品种。他还告诉记者,相对其它产品,商品房的寿命期限很长,开发商不可能长期为此提供服务。另外,开发商投保后,消费者打消了对商品房质量的顾虑,客观上有利于商品房销售。
    背景资料
    住宅质量保证保险1999年,为提高住宅产品的舒适度,建设部住宅产业促进中心推出了《住宅性能认定》分法,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其认证分为A、AA、AAA三个等级。而《住宅质量保证保险》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成熟的住宅保险制度,且有"潜在缺陷保险"之称或"建筑物十年期责任保险"之说法。
    该险种作为中保公司最新推出的新品种,主要承保竣工验收之日起十年之内的住宅。凡因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而给购房者造成损失的,均可得到该类保险赔付。
    (摘自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