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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对我国房地产业的影响是历史性和空前的,它既给我国房地产业发展提供了一次难得的机遇,又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发达国家的金融业、保险业、中介服务行业以及其他行业,正在以极其强大的实力,高素质、高效率的服务对我们刚刚起步的房地产业发起冲击。以保险业为例,根据WTO的要求,一年后外资可持有合资寿险公司51%的股权,一般保险公司可立即持有51%股权,两年后成立合资分支机构。国外保险业对房地产业的介入很早很深,可以肯定地说,外资保险的大量介入将会对我国房地产业产生深远影响,甚至会改变房地产的融资方式。面对外资保险业的进入,我们率先推出住宅质量责任保险,无疑是打响中国房地产业与世界经济接轨的第一枪。我在此再一次呼吁,我们的政府,我们的保险业,我们的房地产业,要早日行动起来,加强建立自己的质量保险体系,抢占市场,打造诚信。
是中国房地产市场 从人治到法治的里程碑
世界经济走向一体化,经济的游戏规则正在与国际接轨,我们要使中国房地产业的政策制度与WTO接轨,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不断努力:
1、加快相关政策调整工作。政府部门应在分析理清WTO规则中与房地产业相关部分的基础上,按照WTO的规定,制定符合国际惯例的房地产业政策,做好房地产业的技术标准、国民待遇、产业政策等方面的准备工作,以保证政策的顺利协调和过渡;同时还要加强对WTO基础知识的宣传工作,以便利用它来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
2、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对现有国内房地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实行“撤、改、立”,即对不符合WTO规则的法律法规按中国的法律程序撤销;对部分不符合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补充;缺失的法律法规逐步补齐,使整个法律体系趋于完善,使国外房地产企业进入中国后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建立房地产业准入机制。中国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加入WTO,体现了国际竞争中的对等规则。市场准入不是无条件、不加限制地准入,因此,我国房地产市场应在不损害我国利益的前提下,在我国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有条件地对外开放;要利用WTO的有利规则实施自我保护和发展,如利用技术标准、资质管理等提高市场准入的“门槛”。
4、尽快转变经营观念和意识。国内房地产企业应首先做好观念接轨的准备,抓紧“洗脑”,尽快弄清国际市场的“游戏规则”,认真学习现代市场分析方法,掌握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基本知识,确立现代市场经营理念,牢固树立“融入世界经济潮流”的全球观念和市场竞争意识。
5、建立完善的房地产市场体系。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发展是房地产市场主体(包括金融机构、保险体系、中介服务机构和个人以及房地产商品的供需双方)共同作用的过程中实现的。
在世界经济一体融会贯通的形势下,我们推出中国住宅质量责任保险举措,应该说是房地产市场从人治到法治的一个里程碑。长期以来,由于发展商和业主自身诸多因素的局限,对住宅质量的承诺往往是只停留在口头或书面上。现在有了社会保险公司的介入,通过法律程序规定下来,使三者之间都能在合同面前平等说话。
是中国房地产市场 从承诺到诚信的分水岭
产品应是优质的,市场应是诚信的,商品房的昂贵性更容易造成市场交易的欺诈性。有人统计过,在老百姓的投诉中,有80%是光承诺不兑现的,而世界经济一体化需要中国由承诺市场向诚信市场过渡。怎么过渡?住宅质量责任保险就是一剂良方,甚至可以说是房地产市场由承诺到诚信的分水岭。因为我们把承诺进行了法律规范,进而使住宅质量责任问题进入了法律通道,有了法律武器作保障,有了保险公司做裁判。就我们自身的做法而言,我们先把保险费存入保险公司,是诚信在先,守信在先。
“质保”措施将对 房企质量观产生深远影响
中国大多数房地产企业都是年轻的企业,对于房地产质量规范的了解还不深刻,对房地产业的质量保障体系还仅仅处在探索之中。住宅质量责任保险的成功推出为中国房地产企业开辟出了新的信誉航路,同时也为加强中国房地产企业的质量意识提供了宝贵经验。
我们都知道,企业想发展,就必须做出优质产品,做出信誉企业,做出诚信市场,而要达到这个标准,推行“质保”措施无疑是强有力的办法。但是,要想进入“质保”体系,首先必须是产品质量过关,否则“质保”平台不能接纳。要想产品质量过关,作为地产商不得不从规划、材料、施工、售后服务各环节建立强制的“质保”体系。如果所有的房地产企业都能这样做,都能认识到“质保”措施是以小搏大、建立诚信市场的法宝,那么,中国房地产建成诚信市场将指日可待,商品住宅的质量保证体系将在监督社会化、处理法治化的条件下成为每个开发企业的自觉行为。
(摘自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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