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能认定
 

宋春华在《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贯标会上要求 
认真执行新标准 搞好住宅性能评定 

  

  本报讯 记者张正贵报道 我国第一部有关住宅性能评定的国家标准《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50362-2005)已于2006年3月1日开始实施。中国房地产协会会长宋春华日前在建设部《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贯标会上指出,该标准对住宅性能的评定提出了统一的指标和方法,对提高住宅质量、引导住宅开发和住房理性消费将起到重要作用。我们一定要增强标准意识,结合学习贯彻《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一五”规划纲要,认真执行好这部新实施的、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标准。 
  宋春华指出,在发展房地产和住宅建设中,我们要围绕如何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水平,解决好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居者有其屋”,人人都能享有适当住房;二是“屋者优其质”,房子应该是高质量的,人人能住上好房子。问题是什么是好房子?当前,商品房市场上各种促销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很多广告夸大其辞,做虚假宣传,各类评比也是泥沙俱下,难分优劣。对这种状况社会上颇有微辞,群众也很不满意,亟须加以改变,实施住宅性能评定势在必行。 
  我国住宅性能认定工作始于1999年,经过七年的探索试行阶段,已初步建立起分为3个等级的A级住宅性能认定制度,制定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认定指标体系,从五个方面(适用、安全、耐久、环境、经济)23个项目(AAA级)进行综合认定。从试行效果看,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目的。《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是在试行了7年A级住宅性能认定制度的基础上产生的,是试行评定办法的完善和提高,在分类定级以及评定内容的选择和权重的取值上,更加科学、严谨和符合实际。 
  宋春华认为,在执行这部新的国家标准进行住宅性能评定的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评定的原则,要与住宅技术、材料、部品的准入制度相结合,要与住宅科技创新反馈互动,适应市场需要,逐步扩大评定覆盖面。 

    (摘自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