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能认定
 

黄卫在贯彻《住宅建筑规范》、《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大会上强调
促进住宅和公共建筑建设健康发展

 

  本报讯 记者牛建宏报道 由建设部组织编制、审查、批准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已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5月11日,在建设部召开的《住宅建筑规范》等三部国家标准发布宣传贯彻会上,建设部副部长黄卫强调,要从资源能源的节约和合理利用的高度,提高严格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的自觉性,强化对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发挥工程建设标准的约束和引导作用,促进住宅和公共建筑建设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住宅建筑规范》、《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于2006年3月1日起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将于2006年6月1日实施。《住宅建筑规范》是我国第一部以住宅建筑为一个完整对象,从住宅性能、功能和目标的基本技术要求出发,在现有《强制性条文》和现行有关标准的基础上,全文强制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住宅性能评定方法、衡量住宅综合性能水平的推荐性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我国第一部从住宅和公共建筑全寿命周期出发,多目标、多层次,对绿色建筑进行综合性评价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后两者都是在《住宅建筑规范》等强制性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住宅和公共建筑向更加科学、更加节约资源、更加注重性能要求的方向发展,将对我国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建设、使用、维护、管理发挥重要作用。 
  黄卫说,这三部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批准发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制定并强制推行更加严格的节能节水节材标准的又一项重大举措;也是进一步提高住宅和公共建筑品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 
  黄卫强调,充分发挥工程建设标准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约束和引导作用。既要加强标准的实施监督,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保障群众利益,又要注重对建筑市场的引导,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建设低资源消耗、良好舒适度的住宅,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黄卫要求,要大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加强标准的实施监督,确保贯彻落实,切实把《住宅建筑规范》等三部国家标准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监督好。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抓住有利时机,认真落实建设部“关于做好《住宅建筑规范》、《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宣贯培训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领导,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培训,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标准的实施监督,保证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和能源局、国家标准委工交部、财政部经建司、国管局房地产管理司的有关负责同志,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标准化工作的同志,建设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主要编制人员,部分科研设计单位和企业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摘自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