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能认定
 

住宅质量保证保险

 

  住宅质量保证保险,也叫“潜在缺陷保险”。投保费用由开发商承担,消费者在购买房屋的同时获得保单。保险公司主要承保住宅竣工验收之日起10年内,因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发生工程质量问题而给购房人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将直接向购房人赔偿修理、加固或重新购置住宅所用的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为住宅的销售价格。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计开发的住宅质量保证保险,率先将保证保险制度引入到我国住宅产业领域。凡是当地或在全国商品住宅性能认定委员会认定通过的住宅,均可由其开发商投保该保险,保险期从住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满一年算起,对于住宅主体结构保险期限为十年,其他部分保险期限为五年,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其中:保险金额为住宅的销售价格)。

    (摘自房地产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