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能认定
 

专家建议将住宅性能认定纳入验收中 

  日前,从事房地产经济研究的郭松海学者建议,应将住宅性能认定纳入房屋综合验收之中,给我们一个安静的家。 
  人们对交通噪声、公共噪声研究较多,而对家庭室内噪声却关注很少。事实上,室内噪声对人的身心健康有着极大的伤害。上世纪50年代有位相声大师说过一个段子:年轻人租住一个老者的阁楼,每天都很晚才回家。由于楼上的响动给楼下患病的老人带来很大烦恼,老者只得将租房的年轻人撵走。 
  50多年过去了,房子里的各种噪音仍然困扰着人们,本报曾在2004年3月8日作了“新建住宅通病透析之一:上下层楼板缘何隔音差?”的专题报道。家庭室内噪声,不仅有楼上楼下的走动、吵闹的声音,还有防盗门的关门声、下水管道哗哗的排水声、高压水泵和空调机等产生的噪音以及窗外的滚滚车流,形成了一个噪声包围圈,吵得人不得安宁。近年来,有关部门收到小区业主反映噪声扰民的投诉一直居高不下。 
  前段时间,房地产市场十分火爆,出现了“萝卜拔了不洗泥”的现象,购房者往往难辨房屋性能的真假优劣。加上房屋性能的后验性,客户对房屋的适用性和环保性往往需要居住一段时间后才清楚。郭松海说,住房性能认定是让消费者购房前了解房屋性能的最佳途径。他认为,只有实施住宅性能认定,才能还老百姓对建筑性能的知情权。1999年国务院转发八部委有关住宅产业化的72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对商品住宅性能进行认定。建设部颁布的《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按照住宅综合性能得分高低划分为A、B两个级别。按照规定,A级住宅楼面走动、物体撞击噪声音量要低于75分贝,而在目前的硬质楼面上走动时噪声都在80分贝以上。这就对楼板的隔声叠层构造和面层处理提出了较高要求,开发商要对建筑用材予以更多关注。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需要组织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对项目工程进行验收,开发商应当对自己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承担质量责任。他表示,将现有的房屋质量验收内容纳入到住宅性能认定中,对现行的《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加以修改,改为《住宅质量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将住宅性能认定纳入房屋综合验收之中,将目前开发企业为购房者提供的《质量保证书》改为《质量性能保证书》。同时,他还特别提到验房师资格认证的问题,建议应由人事部、建设部组织有关人员系统学习住宅性能认定与质量综合验收知识,考试合格后,再经政府部门授权,给予相应资质,由专业验房师参与对房屋的综合验收。 

    (摘自房地产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