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能认定
 

建住中心[2005]33号

关于山东淄博奥林匹克花园等住宅小区
通过A级住宅性能预审的通知

  山东省建设厅: 
  2005年8月4-5日,我中心会同你厅共同组织住宅性能评审专家组,对淄博奥林匹克花园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淄博奥林匹克花园、淄博泰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淄博颐景园、山东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世纪花园帝景苑小区、德州市信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德州信誉·新湖春天,进行了住宅性能认定预审。
  专家组认为,淄博奥林匹克花园1-86栋,淄博颐景园1-10栋,世纪花园帝景苑小区1-11栋,德州信誉·新湖春天1-2栋,规划设计和技术方案符合《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试行稿)预审的要求,同意通过建设部A级住宅性能预审,列入建设部A级住宅性能认定计划。
  希望进一步加强对该小区建设工作的管理,督促开发、设计、施工单位参照专家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方案,按照《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试行稿)的各项要求,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确保终审时达到预定的性能等级。

二○○五年九月八日

  抄送:淄博奥林匹克花园置业有限公司、淄博泰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山东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州市信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