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能认定
 

住宅出问题保险公司埋单 住宅质量不再纸上谈兵

 

    花巨资买了商品房入住后,发现房子质量有问题,却投诉无门,这一问题一直困扰着消费者。住宅质量保证保险的推出,将惠及更多的开发商和消费者。南京开发商全国首例为住房质量投保,使建设部设计近两年的住宅质量保证保险,不再是“纸上谈兵”——— 
  花巨资买了商品房入住后,发现房子质量有问题,却投诉无门。这一问题一直困扰着一些消费者。为了彻底解决购房者最头疼的房屋质量纠纷问题,日前,南京市建邺城镇开发公司出资150万元,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为其开发的“银河湾小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保险。该公司的这一举动,创下了“全国第一”,从此,国家建设部设计近两年的住宅质量保证保险,不再是“纸上谈兵”。 
  房屋是使用时间较长的耐用消费品,许多质量问题在买楼时往往不能被人发现,只有等到入住一段时间后才能发觉。我国的《建筑法》等虽然规定了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承担的保修责任,但由于开发公司与购房者签订的保修期时间较短,有的楼盘开发完毕后,开发公司可能就注销了,因此这一规定对房地产开发商缺乏约束力。当消费者发现住宅存在质量问题时,却有可能索赔无门。 
  购房者喜忧参半 
  南京市建邺城镇建设开发总公司此次在全国率先签下住宅质量保证险的“银河湾小区”,位于南京集庆门大街附近,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计划明年开春时即对外开盘。按照南京市目前房地产市场的行情,业内人士预计,明年银河湾的正常销售价位在每平方米6000元左右。按照现行保险费率千分之五计算,每平方米的投保费用为30元,银河湾项目投保总共花掉了150万元。很多市民对楼盘投保的举动喜忧参半,喜的是不再为房屋质量而烦恼,忧的是开发商对楼盘投保,保费会不会折成房价成本让购房人买单? 
  南京建邺城镇的项目负责人吴凯波说,参加质量保证保险的房子价位可能与其他普通公寓的售价不一样,但这不是因为保费的原因,而是因为开发商在建设当中舍得投入,房源质量才会上去。住宅的保险费用与住宅性能的认定费用相比,只是个小数目。吴凯波告诉记者,并不是所有的楼盘都能参加住宅质量保证保险。按照建设部的要求,楼盘必须通过国家住宅性能A级认证,才能参加房屋质量保证保险。所谓性能认证就是住宅的适用、安全、耐久、环境和经济性能等5大方面,每方面的量化指标均很细致。 
  承保条件很严格 
  江苏省人保公司总经理助理朱印法说,住宅质量保证保险主要承保竣工验收1年后、10年以内,保主体部分、整体部分和地基等质量问题,赔偿的对象主要是针对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赔偿会制定一个上限,最高赔偿金额为住宅的销售价格。比如,如果售价60万元的住宅,开发商大约支付3000元投保费,而保险公司赔偿最高金额不会超过60万元。 
  江苏省建设厅副厅长彭向锋指出,“银河湾小区”的投保,为解决房屋质量纠纷打开了一条较为通畅的渠道。开发商确实增加了一点成本,但对购房者却多了一层保障。开发商自己原来所需承担的维修、理赔等琐事都交给了保险公司。开发公司可以腾出精力做好其他楼盘的开发工作,购房者也可有效地避免索赔无门的烦恼。那么,老百姓买了投保房,是不是由此可以高枕无忧呢?业内人士说,并非如此。住宅质量保证保险,形象地说,相当于给在保修期间应承担责任的开发商请了个“管家”。 
  据统计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房地产的投诉案例近1.7万件。涉及商品房投诉的有672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8%以上,连续7年呈增长趋势。建设部和中国人保总公司早在2002年10月,就联手推出住宅质量保证保险。为什么等了2年,才第一次出现楼盘投保住宅质量保证保险呢?原因很简单,就是目前国家制定的投保项目关卡定得很严,加上时下城市开发的楼盘根本不愁卖不出去,现阶段这一保险显然很难大面积推广。 
  江苏省目前已有5个项目被列入住宅性能认定示范项目实施计划,还有一批项目正在积极申报或准备中。江苏省住宅产业促进中心负责人称,住宅性能认证制度肯定会大力推广。随着A级住宅数量的不断增多,更多的开发商一定会加入到这一行列中去。因此,住宅质量保证保险也会惠及更多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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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质量保证保险,也叫“潜在缺陷保险”。投保费用由开发商承担,消费者在购买房屋的同时获得保单。保险公司主要承保住宅竣工验收之日起5-10年内,因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发生工程质量问题而给购房人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将直接向购房人赔偿修理、加固或重新购置住宅所用的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为住宅的销售价格。 
  在国外,住宅质量保证保险已发展得相当成熟。这种保险起源于法国,逐步被英国、日本、新加坡等许多国家引入,有些国家和地区甚至实行强制保险,如意大利、芬兰、印度尼西亚、西班牙、瑞典、突尼斯、加拿大等。 
  一些专家认为,这项对开发商和购房者均为利好的业务想在全国推行无疑还面临几大问题。一是,能参与保险的A级住宅数量太少,“住宅质量保证保险”不具有普遍性;其二,该保险不具备强制性,那些对消费者最能造成损失的质量差的楼盘没有投保;其三,保险公司的审定制度与国际相比还是过于严格。显然,要通过住宅质量保证保险,彻底解决消费者的购房之忧,在我国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摘自市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