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部品

关于征选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
住宅选用部品与产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办发[1999]72号《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及建设部关于《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实施大纲》和《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我中心从2002年起对各种不同类型的住宅示范试点工程中适用的,能够反映我国产业政策及住宅部品与产品在技术创新、转化与集成方面最新成果的住宅成套技术、住宅部(产)品部件进行了评审,颁发了证书,并汇编成《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住宅部品与产品选用指南》,这也是作为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选用部品与产品的资格认定。此项工作受到了各地住宅建设开发、设计、施工、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部品生产商、供应商的热烈欢迎。为使此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我中心己制定了《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选用住宅部品与产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单位和企业可参照该《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技术与产品的范围按照七个部品体系分类,即结构部品体系、外围护部品体系、内装部品体系、厨卫部品体系、设备部品体系、智能化部品体系、小区配套部品体系。
  二、评审工作原则上每年两次,即上、下半年各评审一次。评审时间为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并于每年底公布一次入选名单和汇编《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住宅部品与产品选用指南》。2004年申报工作现己开始,望各有关单位积极申报。
  三、申报单位可通过网上下载(www.chinahouse.gov.cn),也可直接向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产品认定处索取《管理办法》及申报表格。
  四、通过评审、列入"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选用技术与部品"的项目,需交纳证书制作、专家评审、指南编辑出版、公告等费用,每项目6000元。
  五、联系方式
  征选联络工作委托北京建联中创建筑科技发展中心负责。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幼儿园南二楼(邮编100835)
  联系人:左占一 彭守斌 张柳婵
  电话、传真: 010---68394005 68393291
  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产品认定处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产品认定处
  联系人:张兰若 章林伟
  电话、传真:010-68394589 
  E-mail:ZLR@chinahous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