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办发[1999]72号《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及建设部关于《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实施大纲》的要求,我中心从2002年起连续四年开展了“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住宅选用部品与产品”的征选工作,对每年征选的住宅部品与产品颁发了选用证书,汇编成《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住宅部品与产品选用指南》供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项目采用,并作为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选用部品与产品的资格认定。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受到了各地开发、设计、施工企业和住宅部品生产、供应商的积极响应和认同,对征选的技术与产品在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建设中也得到大量的选用。为了进一步作好2006年度“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住宅选用部品与产品”的征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技术与产品的范围按照四个部品体系分类,即支撑围护部品体系(包括承重结构、屋面、墙体围护、门、窗);内装部品体系(包括隔墙、楼梯、装修部件、卫生间、厨房、排烟换气风道);设备部品体系(包括暖通与空调、给水排水设备、燃气设备、电气与照明、消防、电梯、新能源、智能化、配管等系统);小区配套部品体系(包括室外设施、停车设备、园林浇洒、垃圾贮置)及相关成套技术。
二、评选方式
评审工作原则上每年两次,即上、下半年各评审一次。并于每年底公布一次入选名单和汇编《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住宅部品与产品选用指南》。
三、申报办法
申报单位可通过网上下载(www.chinahouse.gov.cn),也可直接向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产品认定处索取《管理办法》及申报表格,并将申报表和所需的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2006年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望各有关单位积极申报。
四、有关事项
通过评审、列入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选用技术与部品的项目,需交纳证书制作、专家评审、公告等费用,每项目8000元。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单 位: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产品认定处
邮 编:100835
电话、传真:010-58934589
联 系 人:张兰若
委托征选单位联系方式:
委托征选单位:北京建联中创建筑科技发展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幼儿园南二楼
邮 编:100037
电 话: 010---58934005 68316506 58933291(传真)
联 系 人:左占一 张建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