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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办发[1999]72号《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及建设部关于《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实施大纲》的要求,我中心从2002年起连续五年开展了“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住宅选用部品与产品”的征选工作,对每年征选的住宅部品与产品颁发了选用证书,汇编成《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住宅部品与产品选用指南》,供全国100多项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并作为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选用部品与产品的资格认定。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受到了各地开发、设计、施工企业和住宅部品生产企业的积极响应和认同,对征选的技术与产品在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建设中也得到大量的选用,对推动我国住宅产业的技术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进一步作好2008年度“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住宅选用部品与产品”的征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住宅选用部品与产品的范围:结构部品体系类(包括各类承重结构体系、构配件);围护部品体系类(包括屋面、墙体、门、窗);内装部品体系类(包括隔墙、楼梯、装修部件、卫生间、厨房、排烟换气风道);设备部品体系类(包括暖通与空调、给水排水、燃气、电气与照明、消防、电梯、新能源、智能化、配管);小区配套部品体系类(包括室外设施、停车设备、园林浇洒、垃圾贮置);及“四节一环保”住宅成套技术。
二、申报办法
申报单位可通过网上(www.chinahouse.gov.cn)下载,也可直接向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技术产品处索取申报表,将填写后的申报表和所需的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技术产品处。
三、有关事项
申报的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后,被列入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选用部品与产品的项目,需交纳证书制作、专家评审、公告等费用,每项共计8000元。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单 位: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技术与产品处
邮 编:100835
电话、传真:010-58934589
联 系 人:张兰若
委托征选单位联系方式:
委托征选单位:北京建联中创建筑科技发展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幼儿园南二楼
邮 编:100037
电 话: 010—58934005 68316506 58933291(传真)
联 系 人:左占一 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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